南阳日报载文介绍我县法律书屋建设情况
日前,南阳日报派记者裴建敏亲临我县,深入采访了我县法律书屋建设情况,10月22日,该报记者以《法律书屋是我们的“主心骨”》为题,全方位介绍了我县法律书屋的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该篇文章发表在南阳日报在社会早刊2版头题位置刊发,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先将该文转发。
方城县近年来建起了200多个法律书屋,村民们农闲学法,遇事用法,他们说 ——
法律书屋是我们的“主心骨”
本报记者 裴建敏
特约记者 陈新刚 通 讯 员 贾庆仓
近年来,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方城县开设法律书屋200余家,吸引了不少群众。当地群众农闲时远离牌桌,走进书屋,钻研法律知识,学法用法热情空前高涨。学法守法,使村民们树起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维护权益法撑腰
10月17日,记者来到方城县柳河乡西峰村村委,在法律书屋里看见,书柜里陈列着《合同法》、《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见常用的法律书籍,几位村民正在翻阅学习。该村村支书杜献堂说,自从建了法律书屋之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再没有打架斗殴事件,而且,遇到一些事也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焦老太长年跟随儿子李某生活,时常会因为一些琐事和儿媳发生口角,儿媳便绞尽脑汁想把老人赶出家门。近日,夫妻二人突然想到一条 “ 妙计 ” ,两人来到当地法院要求离婚,并隐瞒了家有老母的事实。在分割财产时,双方都要求把所有的财产留给儿子。拿到判决书之后,李某找到村支书说现在所有的财产都是儿子的,要求村干部找焦老太说说,让其搬出去住。村支书杜献堂在了解情况之后,拿出《婚姻法》让李某看,告诉他们就算是离了婚,房子也应该有焦老太一间,由于他们隐瞒了事情真相,所以这份判决书无效。随后,杜献堂又多次找到李某夫妇,给他们讲解有关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在村支书的教育下,二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普法带来好风气
为了能把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方城县各乡镇的村干部们首先是自己先学习,然后再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村民们学习。柳河乡西峰村依托文化大院,成立了腰鼓队、秧歌队等,并专门请人把法律知识编成歌词,让村民们在娱乐的同时学习宣传法律。
随后,村里又建起了法制学校,在农闲的时候,从县党校、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请来专家,给村民们上法律课,进行普法宣传。
为了深入普法,西峰村又开展了评比好公婆、好媳妇、好家庭活动,在村里形成了做文明村民、做守法村民的良好风气。
遵纪守法意识强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近年来,方城县共建起200余个法律书屋和法制学校,同时,该县司法部门每年还会印发《农民工进城务工手册》、《农民普法知识读本》等书籍免费发往各村。法律书屋不仅使村民们学有所用,遵纪守法意识也不断增强,村民之间有什么纠纷,不出村便可解决,他们说,法律书屋是他们的 “ 主心骨 ” 。 城关镇三里岔社区的有关负责人笑着说: “ 以前村民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对骂、打架,如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打架斗殴的少了,不赡养老人的少了,确保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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