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 情系调解
我叫秦军,男,现年 34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方城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自 2005 年 6 月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忘我工作,,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作为第一责任, 3 年以来,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136 起,其中疑难纠纷 11 起,防止 “ 民转刑 ” 案件 6 起,群体性事件 8 起,调解成功率达到 98 %,忠实地履行了一个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为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努力。回顾几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协调,夯实民调工作基础
作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城关镇,社会稳定形势有其特点,尤其是人民调解工作,照搬其他乡镇的经验模式根本行不通。为了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我利用一个月时间走访了全镇各个村街和相关部门,全面了解社会稳定形势和多发性矛盾纠纷规律。在此基础上,他明确了“加强协调、多方参与、依靠群众”的工作思路,为全镇的民条网络建设开始了周密的筹备。一是调整充实了镇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村建、土地、计生、民政、公安等部门任成员、以司法所为主体、以村街为依托的人民调解新格局。二是在全镇各村街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每个村街至少 3 名调解员,把人民调解网络覆盖全镇。同时,鉴于城关镇的实际,我先后深入卫生、教育、粮食等系统和县城几个大企业,反复协商,多方协调,率先建立了单位(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牢固筑起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搞好学习培训。自己先后参加了省厅、市局和县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在此基础上,定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对村街的调解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城关镇 36 个村街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有 4 个部门和 5 个企业建立相应的民调组织,全镇 145 个调解员人均接受培训两次,为顺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指导,提高民调工作水平
当前正处于内部矛盾的高发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而且主体多元化、内容多领域。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必须改变传统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针对性。几年来,我坚持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和掌握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并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指导管理。
第一、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在调解员的选拔任用上,经过一个时期的摸索,我总结出了“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用人方针。因地制宜,就是根据村街所在地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用人标准。东关社区是县城的主要政治经济中心,我和当地基层干部协调,先后吸收 10 多名退休老干部进入调解员队伍,发挥他们德高望重、处事公道的优势;顺城关街道回民居住较多,我就选任几个回民代表兼任调解员,有力的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因人而异,就是在调解具体纠纷时,不单纯依靠现有调解员,而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将当事人的近亲属、同事和朋友邀请过来,进行联合调解,极大的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第二、建立台帐,分类指导。 经我调解的纠纷,都作有详细的记录,几年下来,调解记录就有 20 多万字,为我总结经验、提高调解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还经常深入到基层干部和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苗头,做好排查记录、登记、统计和信息反馈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宣传政策,普及法律。 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我坚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干群的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自觉性。每年我都将当年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热点政策印制成法律小册子,让调解员利用调解的机会宣传普及法律。几年来,我们先后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 240 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 5 万余份,达到了以普法促民调、以民调促普法的目的。
在我的大力指导下,我镇先后有 12 名调解员受到上级表彰, 3 个社区荣获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三、情系调解,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组织不单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也是党委政府沟通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委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几年来,我紧紧围绕城关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最大限度的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合法性,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2006 年,我县老城区吴府街进行拆迁改建,作为工程的主要负责单位,城关镇主要任务是做好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树立进行。由于该项工作涉及群众较多,很多群众对房屋拆迁不能理解,对安置补偿标准不满,工程一度延误。得知情况后,我和镇调委会几个同志一起,连续两个月配合政府工作组对群众进行说服教育,苦口婆心的向群众讲法律,讲政策,讲老城改造的重大意义,有时一忙就是一整天不吃不喝,深夜加班也是家常便饭。一次涉及拆迁的 10 多户居民因为安置补偿和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30 多名群众在个别人的鼓动下,要殴打工作人员,情况万分紧急。当时,我和调委会两外两名同志分组工作,一方面先让政府工作人员暂时躲避,一方面稳定住群众代表的情绪,随后及时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使一场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几年来,县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我都积极参与其中,先后协助处理矛盾纠纷近 30 起,提司法建议 8 条,成功制止大型械斗和群体性事件 4 起,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爱岗敬业,真诚服务一方群众
服务群众、构建和谐,是我永恒的追求和不变的信念。我到城关工作时,儿子年幼正需要照顾,妻子每隔一天都有夜班。很多次为了工作,不得不将孩子送到父母哪里。为此,我也多次受到妻子的埋怨。但是,作为镇调委会主任,我担负的是全镇的稳定,为了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我只能舍小家、顾大家。
今年 6 月份,我镇居民栗某建房,请邻居沈某、吕某等帮忙,房屋竣工后,为了表示感谢,栗某买好酒菜在沈某家里设宴招待沈某和吕某。谁知沈某酒后不慎从屋顶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沈某家属很激动,要将尸体抬到栗某家里闹丧,并纠集亲戚数十人准备武力解决。得到消息后,我立即把孩子一个人丢在家里,骑摩托赶到事发现场。面对一触即发的形势,我耐心细致的劝说当事人先放下手中的棍棒,然后组织栗某和沈某亲属进行协商,最终贾某赔偿沈某 6 万多元,吕某赔偿 2 万元。
2007 年秋季,城关镇安庄村村民李某与妻子王某离婚后不给王某分任何财产,王某眼看生活没有着落,无奈之下来到镇调委会求助。听完王某的哭诉后,我先安排一名同志为王某录笔录,自己立即感到安庄村做李某的工作。当时李某没有在家,为了照顾王某的生活,我掏出身上仅有的 200 元钱交给王某,让她暂时维持生活。 4 天后,我在李某家里等到李某,经过一番法律教育和感情劝说,李某答应分给王某 8 分耕地和 3000 元钱。事后王某送来一面锦旗,上写“和谐守护神、群众贴心人”。
是啊,这十个字既是人民群众对我的褒奖和勉励,也是我人生的最高目标。回顾几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经历,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与上级领导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履行“维护一方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责,践行“情系百姓,服务大局”的诺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崇高的事业追求,在这个广阔的舞台上书写更多的精彩与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