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一赴省信访案件通过诉讼得到化解
11 月 18 日 ,河南省方城县城关镇韦庄村的付双印,通过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张伟代理诉讼终于赢得了 5000 元的经济补偿,至此,一起赴省上访的案件,通过诉讼程序得到了有效化解。
2006 年 10 月 24 日 ,付双印经人介绍被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招聘为扫路工,负责许平南高速公路 125---127 公里界碑之间清扫路面。 2006 年 12 月 22 日 上午,付双印正在清扫路面时,突然感觉浑身无力,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后工友被孟凡举发现,将其送往方城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过数月的诊治,付双印出院,共花去医疗费用 5100 多元。出院后,付双印到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要求解决其住院费用,遭到拒绝之后,付双印走上了上访之路,南阳、郑州都留下他的上访足迹。
2008 年初,方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张伟在信访值班时,接待了付双印,她了解详细情况后,引导付双印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并决定给与法律援助,作为付双印的代理人向方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月 19 日 ,方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应按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赔偿付双印医疗费用 3411 元,裁决书下发后,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不服,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伟又代理付双印应诉,在法律和事实面前,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与付双印达成了和解,鉴于付双印家庭的实际情况,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自愿一次性支付付双印经济补偿金 5000 元,双方握手言和。付双印在接到补偿款后,当即写下了永不因此事上访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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