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律师甘当“和事老”
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百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非刑事案件时,甘当“和事老”,积极做好庭前调解工作,使大批案件未开庭就得到妥善处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调解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履行好的特点,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此,该县司法局积极引导全县百余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当“和事老”角色,做好非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之后,他们在代理民事、经济等案件时都详细了解案情,积极调查案件来龙去脉,找到纠纷的“症结”后,协调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坐在一起论理讲法,力争把纠纷化解在法庭外,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 月 27 日 ,该县赫奕律师事物所文宗兴接到一民间借贷案件代理后,当天就找到被告了解情况,之后,将他们约在一起协商、调解,最终原告同意免除 50% 的利息,被告支付了 50% 的欠款后,将剩余款项签订了还款协议。
两年来,该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非刑事案件诉前调解率达 50% 以上,协议履行率达 95% 以上,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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